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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改革情況


發布時間:2024年03月21日  來源:本站  作者:管理員  點擊率:[] 次

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并結合《關于鞏固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廣大師生監督,現將我校20232024學年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一、改革自評表

(一)校級學生會組織改革自評表

標注”為核心指標。

指標

結論

備注

1. 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開展工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等行政職能。

?

□否


2. 工作機構架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中心”、“項目辦公室”等常設層級。

?

□否


3. 工作人員不超過40人,學生人數較多、分校區較多的高校不超過60人。

?

□否

實有人27人

4. 主席團成員不超過5人。

?

□否

實有3人

5. 工作部門不超過6個。

?

□否

實有6個

6. 除主席、副主席(輪值執行主席)、部長、副部長、干事外未設其他職務。

?

□否


7. 工作人員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

?

□否


8. 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粕罱?/span>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

□否


9. 主席團候選人均由學院(系)團組織推薦,經學院(系)黨組織同意,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聯合審查后,報校黨委確定;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部門成員均由學院(系)團組織推薦,經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審核后確定。

?

□否


10. 主席團由學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選舉產生。

?

□否


11. 按期規范召開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

?

□否

召開日期為:2023年11月29日

 

12. 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學院(系)組織選舉產生。

?

□否


13. 開展了春、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

?

□否


14. 組建以學生代表為主,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校團委等共同參與的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評議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

?

□否


15. 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掛鉤。

?

□否


16. 學生會組織的建設納入了學校黨建工作整體規劃;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匯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

□否


17. 明確1名校團委專職副書記指導校級學生會組織;聘任校團委專職副書記或干部擔任校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否


18. 學生會組織工作機構應成立團支部,團支部書記由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擔任。

?

□否


19. 建立服務同學項目執行情況和同學滿意度調研評估機制。

?

□否


 

(二)二級學生會組織(含二級院系、書院、分校區等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自評表

項目

符合標準學生會組織數量

備注

1. 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開展工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等行政職能。

7


2. 工作機構架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中心、項目辦公室等常設層級。

7


3. 工作人員不超過30人。

7


4. 主席團成員不超過3人。

7


5. 除主席、副主席(輪值執行主席)、部長、副部長、干事外未設其他職務。

7


6. 工作人員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

7


7. 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粕罱?/span>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7


8. 主席團由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或全體學生(研究生)大會選舉產生。

7


9. 按期規范召開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或全體學生(研究生)大會。

7


10. 開展了春、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

7


11. 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掛鉤。

7


12. 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匯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7


13. 明確1名團組織負責人指導級學生會組織;聘任團委老師擔任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7


14. 學生會組織工作機構應成立團支部,團支部書記由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擔任。

7


具體情況

二級學生會

組織

符合標準情況(請填寫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理系

息技術系

經管理系

建筑工程系

機電工程系

藥系

術系

二、《陽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第一條  陽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以下簡稱學生會)是中國共產黨陽泉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領導下的主要學生組織,是學院聯系廣大同學的橋梁和紐帶。

第二條  學生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對同學們的政治引領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及時向同學傳達黨的聲音和主張,引導廣大同學自覺把個人理想融入黨和人民的共同奮斗之中。

第三條  學生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黨委的全面領導下,在團委的具體指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  學生會始終堅持面向全體同學,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聽取、收集廣大同學在學業發展、身心健康、社會融入、權益維護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現實困難,及時向學院反饋,幫助同學有效解決。

第五條  學生會秉持“明德·尚志·篤學·”校訓精神,以改革、創新、服務、高效為工作理念,努力建成學生之家、師生之橋、成長之校。

第六條  學生會接受團委和上級學聯對學生會工作的指導和幫助。

 

第二章    

 

第七條  凡取得陽泉職業技術學院學籍,承認本會章程的在校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通過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二)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對本會各級組織、干部及其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第九條  會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院紀院規;

(二)維護國家、社會、學校和集體的利益,維護本會榮譽;

(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積極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四)支持本會各級組織的工作。

 

第三章  組織構架

 

第一節  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條  陽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是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一條  會員行使權力的機構是各級學生代表大會,應當有五分之四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方能召開。各級學生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

第十二條  各級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均實行表決制。

第十三條  院級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和批準院學生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三)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院學生會主席團;

(五)討論、決定應當由院級學生代表大會議決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  系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和批準系學生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系學生會的工作目標與任務;

(三)選舉系學生會主席團;

(四)討論、決定應當由系學生代表大會議決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院級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系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學生總數的1%,名額分配覆蓋各系、年級和主要學生組織。

第十六條  系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經各班級團支部民主選舉產生,要體現廣泛性、代表性,代表名額按照學生總數的5%—15%比例確定,一般不少于四十人,不超過二百人。

第二節  學生會主席團

第十七條  學生會設立主席團,由學代會采用差額選舉方式產生。主席團候選人名額要多于應選名額的20%。

第十八條  主席團集體負責學生會重大事項,負責召集會議、牽頭日常工作,對學代會負責,接受全體學生監督。

第十九條  主席團實行輪值制度,不設主席、副主席,設執行主席。執行主席由主席團成員輪值擔任。

第二十條  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人數不超過5名,系學生會主席團成員人數不超過3名。

第二十一條  院學生會主席團候選人應由系團組織推薦,經系黨支部同意,由院學生工作部門和院團委聯合審查后,報學院黨委確定。

第二十二條  系學生會主席團候選人應當由班級團支部推薦,經系團組織同意,由系黨支部確定。

第二十三條  主席團候選人要具有代表性,應當從院、系學生會工作人員和各領域優秀學生典型中產生。

第二十四條  學生會主席團選舉結果應當向大會公告,并經同級黨組織批準,報上級學聯備案。

第三節  學生會工作部門

第二十五條  學生會實行“主席團+工作部門”構架模式,各級學生會工作部門不超過6個。

第二十六條  優化學生會人員規模,每個工作部門的人數一般不超過6名,其中設負責人23人。院學生會工作人員不多于40人,系學生會工作人員一般為20至30人。

第二十七條  學生會確需開展的重大工作或活動,可根據需要以項目化的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學參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四章  工作人員

 

第二十八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理想信念堅定,熱愛和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和愛國情感,積極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行端正、作風務實、樂于奉獻,具有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的覺悟和能力。

第二十九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的選拔工作應當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堅持自愿、民主、公開、公正,堅持鼓勵競爭、擇優錄取。

第三十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是學有余力、學業優良的學生,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的學生。

第三十一條  院學生會工作人員中來自系學生會的成員一般不少于50%。

第三十二條  系學生會必須推薦1名主席團成員和6名工作部門負責人,參加院學生會工作部門負責人的遴選。

第三十三條  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原則上應有班長、團支部書記,或學生會工作部門負責人,社團主要負責人崗位經歷。

第三十四條  學生會工作部門負責人原則上應有一學期及以上學生會干事、社團主要負責人,或班委崗位經歷。

第三十五條  各級學生會除主席團、工作部門負責人、工作部門干事外,均不得設置其他職務。

 

第五章  從嚴治會

 

第三十六條  在院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將學生會建設納入學院黨建工作整體格局,統籌謀劃、從嚴治理。

第三十七條  各級學生會建立定期向黨委(黨支部)匯報工作,報告重大事項的機制,堅決落實學院黨委各項要求。

第三十八條  各級學生會接受團委和上級學聯(學生會)的雙重指導。在舉辦各類活動、發布重要信息、開展對外聯系、使用經費物資等方面必須請示報告。系學生會屬于院學生會的基層組織,接受院學生會指導。

第三十九條  建立述職評議制度。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從政治態度、道德品行、學習情況、工作成效、紀律作風等方面,向以學生代表為主、學校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評議會述職。

第四十條  建立從嚴指導管理學生會的責任追究制度。按照組織隸屬關系和干部管理權限,上級團組織、學生會組織可以根據問題性質和具體情節,分別對下級組織和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第四十一條  對學生會組織的責任追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檢查。對履行職責不力、情節較輕的,應當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并切實整改;

(二)通報。對失職失責、情節較重的,應當責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圍內報;

(三)建議改組。對嚴重失職失責、造成惡劣影響、本身又不能糾正的,應當建議改組。

第四十二條  對學生會日常工作機構干部的責任追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通報。對履行職責不力、情節較輕的,應當嚴肅批評,依規整改,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二)誡勉。對失職失責、情節較重的,應當建議以談話或者書面方式進行誡勉;

(三)建議組織處理。對嚴重失職失責、造成惡劣影響、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應當根據情況建議采取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等措施。

第四十三條  上述責任追究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六章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依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共青團中央、全國學聯《關于落實共青團和學聯對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指導管理責任的若干規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山西省學生聯合會章程》等文件精神制定。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由陽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陽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代表大會通過并發布之日起生效。

 

三、校級組織工作機構組織架構表

序號

機構名稱

人數

主要職責

1

主席團

3

主持學生會全面工作,制定學生會的總體工作計劃,決定和布置學生會內部各項改革與創新工作;開展學生會內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等建設,對學生會工作進行整體領導。

2

秘書處

4

負責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總結的收集整理和存檔;匯總學生會各項活動資料,整理并形成學生會大事記;負責學生會各種會議(院學生會例會、院學生會部長例會等)和活動的通知、準備和記錄工作。

3

組織部

4

負責組織協調部內所有同學用心配合學院大型活動,負責學生會組織活動的總體統籌安排;負責及時傳達給部門學生會每周例會思想,做好工作總結。

4

學習部

4

做好學生會文件的起草、發放和歸檔,做好學生會工作人員名冊、通訊錄;把握學生思想動態,定期召開學習委員會議,幫助學生樹目標、強信心。

5

體育部

4

組織開展院級群眾性體育鍛煉,協助學院開展好田徑運動會、等大型體育賽事;與各系部體育部門交流合作,共同策劃并舉辦系列體育賽事,豐富同學們的體育運動生活。

6

生活部

4

做好相關調研活動,隨時了解同學困難,及時反饋問題,切實維護學生利益,對反饋問題的同學嚴格保密。

7

外聯部

4

負責聯系社會與學校的重要事務。外聯部最主要的任務就是為學生會和學生活動籌集資金,學生會外聯部在主席團的領導下主要以拓寬院、校際交流工作為主題,以增進校企合作關系為工作重點,旨在向外展示學校學生的真我風采,努力提高學生會在社會上的知名度,為學生會各項活動籌集資金。

四、校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序號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級

學習成績排名*(本人排名/所屬專業人數)

1

晨澤

共青團員

理系

年級

7

2

欣宇

共青團員

術系

年級

6

3

佳燕

共青團員

經管理系

年級

5

4

雨鑫

共青團員

術系

年級

1

5

麗榮

共青團員

經管理系

年級

5

6

共青團員

術系

年級

3

7

共青團員

經管理系

年級

9

8

鑫淼

共青團員

藥系

年級

2

9

佳敏

共青團員

理系

年級

3

10

舒婷

共青團員

經管理系

年級

1

11

唐娟

共青團員

術系

年級

2

12

安怡靜

共青團員

藥系

年級

10

13

思諾

共青團員

建筑工程系

年級

6

14

瑞鑫

共青團員

藥系

年級

12

15

巨鑫

共青團員

建筑工程系

年級

6

16

騰宇

共青團員

建筑工程系

年級

5

17

共青團員

建筑工程系

年級

10

18

李超

共青團員

藥系

年級

8

19

佳鑫

共青團員

理系

年級

9

20

思雨

共青團員

理系

年級

4

21

旭梁

共青團員

息技術系

年級

8

22

國濤

共青團員

息技術系

年級

12

23

亞瓊

共青團員

息技術系

年級

1

24

承恩

共青團員

藥系

年級

10

25

共青團員

藥系

年級

6

26

海鑫

共青團員

理系

年級

13

27

共青團員

術系

年級

3

*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學習成績綜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寫)

五、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產生辦法

主席團候選人由各系團組織各推薦1名(共推薦7名),經各系黨支部同意,由院團委和學生工作處聯合審查,并組織面試后,按照候選人名額應多于應選人名額20%的要求,確定主席團候選人報院黨委確定。

六、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選舉辦法

 

陽泉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選舉辦法

 

根據《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山西省學生聯合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陽泉職業技術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選舉辦法。

1.陽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由陽泉職業技術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選舉的組織工作,由大會主席團主持。選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由大會主席團集體討論決定。

2.經院黨委和市學聯批準,陽泉職業技術學院第三屆學生會主席團擬由3人組成。根據候選人名額應多于應選人名額20%的要求,陽泉職業技術學院第三屆學生會主席團候選人4名,差額1名。

3.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候選人按姓氏筆劃為序排列。

填寫選票時,代表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反對票或棄權票。投贊成票的在候選人姓名上方劃”;投反對票的在候選人姓名上方空格內劃“×”;投棄權票的不做任何標記;如另選他人,可將其姓名填寫在選票中的空格內。填寫選票一律用鋼筆或圓珠筆,字跡要清楚,符號要準確。

4.投票時,監票人、計票人先投票,然后由各代表團按座位順序依次投票。

5.選舉時,參加選舉的代表必須超過應到會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選舉。因故未出席會議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為投票。投票結束時,當眾清點選票。收回的選票多于發出的選票,選舉無效,應重新進行選舉。每張選票所選人數,等于或少于應選名額的為有效票,多于應選名額的為無效票,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按廢票處理。

6.候選人以得票多少為序,直到選足應選名額。如最后一名當選人出現多個人得票數相等情況時,使用備用選票,被投票人名單由總監票人宣布,二次投票時,不得在總監票人宣布的被投票人名單之外,否則視為廢票。

7.大會選舉設總監票人1名,監票人2名,總計票人1名,計票人2名。總監票人、總計票人、監票人、計票人名單由學生代表大會審議通過。計票工作在主會場旁的休息室進行,其他同學不得干擾或進入計票現場。

8.計票結束后,由總監票人向大會執行主席報告選舉結果,由大會執行主席宣布當選名單(按姓氏筆畫為序排列)。

9.本選舉辦法未盡事宜,由大會主席團討論決定。

10.本選舉辦法經陽泉職業技術學院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通過后生效。

 

七、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2023年11月29日,陽泉職業技術學院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在圖書館多功能報告廳順利召開。全院110余名學生代表參加大會,大會開幕式由第四屆學生會主席團成員王曉宇主持。

大會在莊嚴的國歌聲中拉開帷幕。會上,傳達學習了團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團中央、團省委、團市委面向廣大團員和青年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山西省學聯第十二屆主席團第四次(擴大)會議精神。大會聽取了主席團成員王曉宇代表第四屆學生會做的工作報告。大會先后審議通過了《陽泉職業技術學院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議程(草案)》《陽泉職業技術學院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草案)》《陽泉職業技術學院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提案工作情況報告》《陽泉職業技術學院第五屆學生會主席團成員選舉辦法(草案)》《陽泉職業技術學院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委員會常任代表選舉辦法(草案)》,第五屆學生會4名主席團候選人作了競選演講。大會通過了總監票人、監票人、總計票人、計票人名單后,進行無記名投票選舉。通過差額選舉產生了3名第五屆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9名學生會委員會常任代表。

在順利完成大會各項議程后,大會《國際歌》的歌聲中圓滿閉幕。

 圖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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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

按照《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院團委下發了《關于上報參加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及學生會工作人員的通知》,按通知,各系團組織在同級黨組織的領導下,經班級團支部推薦,所在系團委審查,并報系黨支部審定,由系學生會組織選舉產生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119名,約占全院高職學生(6029人)的1.7%。在119名代表中,護理系45人,藥學系16人,機電工程系18人,信息技術系19人,財經管理系8人,建筑工程系6人,藝術系7人。

九、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述職評議辦法

 

陽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述職評議制度

(試行)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論述,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意見》,建設高素質學生會工作隊伍,結合我學生工作實際,特制訂此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論述,加強對學生會工作人員的監督與管理,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陽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章程》,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組建以學生代表為主,學生工作部門、院團委等共同參與的院級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評議會;

第三條 述職人員包括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述職評議應當堅持民主與集中相結合;

第四條 述職應當有利于增強學生會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意識,有利于促進學生會建設;

第五條 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測評加分等事項時,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掛鉤。

 

第二章 述職評議

第六條 述職評議會組織工作由組織部負責;

第七條 述職評議會每學期舉行一次;

第八條 每學期末應舉行述職評議會,述職人員應就一學期來的工作向與會代表作客觀、如實的述職;

第九條 述職評議內容

(一)政治態度。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熱愛并擁護中國 共產黨。能夠主動提升政治覺悟、思想水平、道德修養和文化素質;能夠主動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能夠堅定理想信念,及時向同學傳達黨的聲音和主張。

(二)道德品行。學生會工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品德素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校紀校規,積極弘揚并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意識與能力。

(三)學習情況。學生會工作人員應是學有余力、學業優良的學生,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四)工作成效。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扎根同學,求真務實,開展工作時秉承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做好部門工作,結合我院辦學特色組織同學們喜聞樂見的活動;反對形式主義,抵制弄虛作假。

(五)紀律作風。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認真執行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有關工作要求,加強自身道德修養,嚴于律己,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堅持服務本色,摒棄官僚主義、庸俗習氣;在言行舉止、生活作風、校園典論等方面嚴格要求自己;打造清新陽光 的學生會形象。

第十條 述職評議程序:

(一)述職報告。述職人員應對照工作目標任務進行全面自查,結 合實際、突出特色,撰寫述職報告,并于述職評議會一周前將述職 報告交于組織建設部存檔。

(二)述職匯報。述職人員在述職會上做3-5 分鐘的現場述職,述職內容應包括但不僅限于述職報告所提交內容。述職結束后,接受評議會代表評議。

(三)適度公開。根據述職報告和述職評議情況形成最終的綜合評價結果。評價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述職報告與評議最終分數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廣大同學的監督 。

(四)持續改進。述職人員依據評議會所提出的意見與建議,認真 制定改進方案并呈現在新一學期的工作計劃中。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開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陽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會。

 

十、校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責任人

類別

姓名

是否為專職團干部

備注

分管學生會組織的校團委副書記

罡明


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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